导读:自香港发生“修例风波”以来,许多“港独”分子在街头上演一幕幕闹剧,号称自己要通过斗争获取自由。其中手段不仅仅限于非法集结、打砸抢、肆意伤人等暴乱手段。
为抑制暴徒行动,保证香港市民的安全,香港警方不得不采取了许多必要的手段。但许多标榜“自由”的国家揪着警方逮捕“港独”分子这一点,攻击中国不讲人权、没有言论自由等等。
在近日“乱港”分子黄之锋等三人被判刑的消息,更是给这些“反华”政客打了鸡血。
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就公开污蔑此次审判是一次“不公正”的残酷审判。连民进党也“百忙中抽空一评”,说黄之锋等人被判刑是“民主被压制”。甚至连在为自己政治前途“四处奔忙”的美国国务卿蓬佩奥也发布了一篇声明,称这是一次对民主人士的组织迫害。
其实中国香港警方与法院的一切行为都是合法且必要的行为。在香港《公安条例》中就早有明确规定,任何人如参与非法集结而被定罪可处监禁5年或可处罚款港元及监禁3年。而黄之锋等人做的不仅是参与非法集结,他们更是“非法集结”的组织者。
多次利用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以图壮大声势,还向警察总部投掷鸡蛋等物扰乱警方正常公务工作的进行。甚至利用杂物堵塞道路导致了交通瘫痪等重大问题,对香港市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巨大负面影响。
他们种种行为都是对法律的正面挑衅,可算是罪无可恕。可笑的是,他们所谓的“为之斗争”的香港老百姓并不买他们的账,在他们三人被判刑的消息传出法院后,不少香港市民自发的在法院外举行庆祝活动。
12月4日,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主持外交部例行记者会时,日本NHK电视台记者向她提问,中方对于国际上有声音认为黄之锋等人的判决有失公允怎么看,华春莹表示中国是法治国家,香港是法治社会,有法必依,违法必究,香港特区司法机构依法追究违法犯罪者的法律责任,维护法律权威,这是不容任何人来污蔑和抹黑的。
中国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外国人可以对内政指手画脚的“弱国”,我们的国家主权神圣不容侵犯。对于那些意图扰乱中国社会安定的不法分子,还望是回头是岸。至于那些不安好心的外部势力,也是希望他们好自为之。
编辑丨坚果审稿丨悠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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